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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 - 家家

对汪曼春的兴趣来源于原著里明镜的那句话,“我厌恶那个疯子的一切,唯独承认她爱人的勇气。”  她对明楼的感情非常复杂,带着自我投射和极端的占有欲,但无论多么复杂,我相信那仍是一种爱情。

BGM是“命运”,觉得歌词特别搭,推荐一同食用

【楼春】   命中注定

 

汪曼春仍然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明楼那天,是个鸟雀呼晴的好天气。

她的少女时代乏善可陈,并因双亲的过早离世蒙上阴影。好在她还有一个叔父——汪芙蕖对她视如己出。对于汪曼春来说,除去尽其所有地回报这份舐犊之情,并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汪芙蕖对她期望甚高,在这一方面,他并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老派习气。他觉得汪曼春有一副好相貌,聪明且够狠,是一块好料子。那时他刚设计弄死了明家的家主,正想着一鼓作气吞并明家,却被一个十七岁的明镜稳住了局面,这口气是怎么也咽不下去的。

如果明镜能够做到,那他的侄女也必须做到,并且要做得更好。

 

汪芙蕖送给曼春十三岁的生日礼物是一条贵宾犬。她虽然因为父母早逝显得比同龄人冷漠些,到底还是个孩子,看见小小的生灵用湿漉漉的眼神望着她,便喜形于色地抱在怀里,其他的,全然也顾不着了。

难得汪芙蕖并没有说什么。他看着曼春逗弄怀里的小狗,甚至还带着一丝微笑。

 

汪曼春的朋友很少,大抵是她叔父的缘故,别人防备她,她也不屑与他们结交。她只喜欢能彻彻底底属于她的东西,与异己者交往充满变化的风险,她不喜欢。

而这只小小的宠物又不一样。它这样甜蜜可爱,依赖于她,一刻寻不见都要“呜呜”地叫上几声;若是汪曼春头天死了,它也必活不到第二天。

她喜欢这种感觉,这让她觉得自己被需要。

 

汪曼春对自己喜欢的东西总是格外地好。贵宾犬的一切都由她亲自照料,喂食,洗澡,带出去散步,定期修剪毛发和指甲。她热衷于在它的每个方面留下自己的印记。

小狗快满两岁的时候,突然变得暴躁。它不再围着汪曼春转,拒绝她的亲近,甚至在她接近自己的食物时低低咆哮。汪曼春不解,但更多的是愤怒,她讨厌变化的东西,更讨厌变化的感情。

终于有一天,在她往狗食盆里添饭的时候,那条狗恶狠狠地冲过来咬了她一口。

汪曼春气疯了,她一脚踢开了她的宠物。

那时候她已经开始接触体力训练了,因为骨子里的坚忍,成绩比不少同龄的男孩还要好。而陪伴了她一年多的宠物狗,大概是品种的关系,仍是那样小小的一团,撞上墙壁后呜咽了几声便不动了。

 

她有些发懵,不敢走过去看,倒是二楼的汪芙蕖走下来,吩咐下人们处理了那条狗。

他拍拍曼春的肩膀,很有些欣慰:“你做得对,我没有白教你。”

 

其实汪曼春也很是伤心了两天。她隐隐约约有些明白,她的小狗反常是因为什么,然而她既不敢向自己唯一的亲人责问,也不愿承认自己的暴虐。她把这件事深深地埋到心底,打定主意再不想起。

 

 

那年夏天的时候,汪芙蕖送了她第二件礼物。星期日的下午,太阳很好,微风和煦,他让汪曼春打扮停当出来见客。

是个生面孔,高高瘦瘦的,有着介于少年与青年间的明朗。他很绅士地冲汪曼春伸出手,声音里带点笑:“你好,我是明楼。”

握上去的一瞬间,汪曼春就明白,她恋爱了。

 

喜欢上明楼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家境良好,富有教养,聪明却不轻浮,也没有那些世家子弟的纨绔习气,就连相貌,都是百里挑一的英俊。

大抵因为是初恋,这种喜欢来得格外汹涌些。在汪曼春心里,明楼就是上帝的唯一杰作;她望着他,只觉得哪里都是合心意的样子,没有一处不好。

她是涟漪,明楼就是拂过的风;她是果子,明楼就是浇灌的雨;她是光,明楼就是太阳。她那样的喜欢明楼,喜欢他说话的声音,看人的样子;喜欢他思考时用笔圈划的小动作,喜欢他微笑时候眼睛里的温柔。

因为明楼,那些曾读不下去的《红楼梦》《茶花女》能让她伤感落泪,一度放弃的女红也重新拾起。哪怕是做些不相干的事情,也能转几个弯,想到午后半明半暗的光落到他睫毛上的影子。

 

她喜欢明楼的心情如此炽热而无法隐藏,熟悉的人都能看出端倪。汪芙蕖意外地没说什么,曼春私下里想,若是汪家与明家联姻,对他而言也是坐享其成的好局面。

至于明楼,他大抵也是明白的,却从不说破,待她一如既往地温柔。换做是一般女子,大概会对这般欲拒还迎心生怨恨;但汪曼春,只消明楼喊一声她的名字,便已不知今夕何夕。

明楼十九岁生辰的时候,汪曼春的礼物是一条丝帕。她练习了整整两个月,出了不知多少残次品,才绣出这一对并蒂莲花。

明楼看到礼物,多少也有些被感动了,含笑夸她:“曼春的绣工真好。”顿了顿,又道:“下周戏园里要上新折子,曼春可要与我同去?”

 

 

这块帕子,在她人生最痛苦的雨夜,被撕成两半,扔回到她脸上。

那天的雨下得这样大,让她几乎要看不清隔着一道铁门的明公馆的轮廓。在无休无止地大雨里跪了多久,求了多久,连曼春自己都要忘了,她只是守着那遥远屋宇透出来的一点暖光,在心里一遍遍描摹明楼的样子。

还有明镜。她恨明镜,恨不得舐其血,吞其肉。她有多爱明楼,就有多恨明镜。

 

明楼出国之后,有一段时间,她活得如同行尸走肉。爱情太炽烈,留下的灰烬也格外多,而如今的她,已然没有力气收拾残局。

汪芙蕖看到她这幅样子,十分不满,渐渐地就不太回来,时常在他那几个情人处留宿。本来就寂静的汪家变得更加寂静,使得汪曼春也越来越不愿回去。她在外面喝酒跳舞,结识她从前不屑一顾的浪荡公子,同他们四处游玩,醉生梦死。

直到有一天,凌晨五点,她刚从舞厅里出来,天色如同没染好的青布。载着明镜的汽车从她面前驶过,明家的掌权者大概全然没有想到,街边这个狼狈的女人就是她弟弟曾经的恋人,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

汪曼春突然清醒了。她发现她对明楼的爱并没有成灰,因为对明镜的恨仍在她心口烈烈燃烧着。

 

她回去找汪芙蕖,借他的关系搭上了日本人。就如同她叔父曾经断言的那样,一个美貌,聪明并且够狠毒的女人是有用的,很快,汪曼春就为日本人看重,成为了新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特务委员会的汪处长。

她越来越习惯于开枪,习惯血腥气和腐肉的味道,以及一个人在办公室里度过的夜晚。

她终于成为了未遇到明楼之前的自己所希望的样子。

 

就在这时候,她收到电报,明楼回国了。

这个名字到底没有成为灰烬,反而像是烙铁,痕迹太深,便只能共存。

 

明楼来找她的那天下着雨。雨里撑着伞的那个男人几乎完全褪去了十一年前对她伸出手的少年的影子,然而他一微笑起来,曼春便明白这是明楼。

她心心念念一辈子的明楼。

她向他飞奔而去。那个穿着大衣的男人冲她张开双手。有一瞬间,汪曼春甚至在想,明楼的胸口会不会藏着一把刀,她的拥抱便是迎接死亡。

即使如此,她也无法停下脚步。

 

汪曼春很早就明白,这是她的命中注定。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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