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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诚】【现代AU】 功成名就 <3>

说了不坑,再卡也要写完……不到3000字我写了两天_(´ཀ`」 ∠)_

前文<1> <2>


<3>

 

明楼向来浅眠,手机刚震动了一下,他就醒了。

明诚仍裹在棉被里沉沉地睡着,有些凌乱的刘海搭在光洁的额头上,显出一点难得的稚气来。

他昨天早上刚出席了一个品牌活动,下午就从北京飞回上海,又被明楼折腾了一晚上,疲倦是难免的。明楼替他掖了掖被子,又在眼角落下一个亲吻,这才蹑手蹑脚地起身,拿起手机去书房查看。

 

大半夜收到的消息,一般都不是什么好消息。

这次也不例外。

明楼摁亮屏幕。黑暗之中突起的光芒有些刺眼,他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

是梁仲春发来的一条短信,内容不多,一张图加一句话。图片的像素很模糊,只能看出是两个身形相仿的男人肩膀挨着坐在长凳上,神态亲密。拍摄者的角度选得很不错,恰好能看清那个微侧过头、矮一些的青年是明诚,另一人却只有穿着衬衫的背影。

 

这张照片别人不认识,明楼却再清楚不过了,因为坐在明诚身边的人正是他。

那时候他们还在法国求学,明楼刚进大学,明诚则为了陪他转过来读高中。明家的大少爷自然是不通俗务的,虽然算不上五谷不分,却也相差不远。就算是出来留学,也找了当地的华裔帮佣负责他和明诚每日三餐,满汉全席做不了,本帮菜还是有模有样的,也算能稍解两个半大小子的思乡之情。

明楼正式开始上课之后,为了节约时间,中午就不太回家吃饭。其实斯特拉斯堡大学的住宿条件不差,也有一室一厅的单人套房,住在学校里虽不是最舒适,却能省去不少路途奔波。但明楼这时候已然意识到自己对明诚有着超乎兄弟的感情——爱情是高于理智的,即使对于明楼——又怎么舍得少见一面?自然是排除万难也要住在一起的。

这样一来,中午一顿饭只好在学校里解决了。明楼对饮食一道上颇为讲究,食堂的长棍奶油汤着实不太得他欢心,可是回家吃饭又太过费时,也只好这样忍耐着。

明诚对于体察他的心思,可算是独具天赋。他就读的高中离明楼的大学不远,下课早的日子里两人还会一起散步回家。高中的午休时间有将近两小时,明诚发现他不喜欢学校的食物后,就交待帮佣提前准备好他们两人的午饭,由他带着去上课,中午再去大学里找明楼一起吃。

这法子倒是能保证两个人都吃得称心如意,甚至还能让他们多一些相处的时间。但明楼心疼明诚每日背两个饭盒去学校太辛苦,没过几天便把带饭的活计揽到自己身上。

他的同学们一开始还对优秀到令人仰止的明大公子愿意带饭来校的事颇感惊奇。如果他们敢于询问明楼,大概会收获一句对毛姆的引用:“在爱情身上如果你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然而明诚的出现替他们免除了这一烦恼,更使聪明寡淡得近乎于神的明楼多了点人情味——不得不说,法国人对感情的认识总是颇为超前的,至少比当事人之一的明诚超前。他们甚至还在两人午餐会的时候拍了几张举止亲密的背影来逗弄可爱的minou※,毕竟那时候明诚害羞起来还会红耳朵。

这也就是明楼如今收到的照片的来源。

他揉揉太阳穴,突然想点一支烟,又想起明诚最不喜欢他在家里抽烟,只得作罢。

 

图片下面还有梁仲春的两句留言:“‘当红影帝明诚疑性向不明,网曝多年前同男友合影’关键词已经上了微博热搜,现在在压,后续怎么处理?”

倒是处心积虑,明楼冷哼一声。

拍这张照片的时候,他虽已确定自己对明诚产生了爱情,却万不敢以兄长的身份诱导对方遵从他的爱情。他知道明诚对自己的依赖有些超乎常理,这当然与他的童年经历分不开——正因如此,他对明诚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大到他不敢滥用,不敢以任何方式让明诚对他纯然的孺慕蒙上阴影。

为此,他愿意控制自己的欲念,控制自己不去亲吻那双透明的眼睛,不去时时追随修长纤细的手指,不把视线过多地停留在他翘起的嘴角。

明楼将他年少且炽烈的爱情化作一种等待,等待明诚来决定这段感情的开始,或是使它成为一个永远的秘密。

非常幸运的,他等到了。

既然如此,除去明诚,也没有任何人能决定这段感情的终局。

 

将手机锁屏前,明楼看了眼时间。

五点二十分,新的一天还未正式拉开序幕。

冬日的曙光总是来得格外晚。他倚在窗边向外看,触目所及仍是浓稠的黑暗。路灯熄了,太阳却未升起。

但太阳总会升起来的。

他又站了会。虽然公寓里铺了地暖,不穿袜子站久了,还是有些发冷。

这种家常的冷意让他回想起他和明诚曾经租住的小公寓。斯特拉斯堡每年冬天的第一场雪落下后,他们便想尽一切办法窝在被子里,懒散得能叫大姐赏他们一晚上小祠堂。

然而手足相抵,呼吸相闻,总是暖的。

一念至此,世上一切便都不能阻止他回到明诚身边,抱住他,再睡上一会。

 


明诚这一觉睡得很踏实,他已经许久没有经历过如此漫长而深沉的睡眠。

醒在大哥怀里这样的收梢,还可以再加二十分。

他小心地翻了个身,让自己正对着明楼。

他的动作不小,明楼却没有要醒的样子。睫毛覆着眼底一小块阴影,不知是有什么烦心事,在梦里眉头也微蹙着。

明诚想伸手去抚那一道浅浅折痕,又怕吵醒了他。只得以目光一遍遍描摹。

 

他幼时想,明楼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人。又英俊,又内敛,又温柔,又有威势,天大的事到他面前,也是要屈膝的。

后来他一天天长大,明楼的身影便不再那么高大而不可及了。他也逐渐觉出那些无所不能背后的重任和寂寞来。

越靠近他,他就越渴望站在他身旁,而不是身后。

 

这样近距离地看,才发现,他的眼角不知何时,已攀上了细细的纹路。

明楼从小待他最好,抱在膝上读诗,握着手腕习字,有时候都叫明台眼红。他们家小少爷也曾三番四次地冲他诉苦,说明楼是“封建家庭的大家长作风”,他至今记得明台言语间忿忿的样子。

然而明楼一以贯之的温柔,别人不懂,他总是明白的。

 

这温柔并不像大姐,带着生活繁琐的关照,也不像明台,是少年人的绅士风度;甚至明诚自己,他的温柔更像是与人为善的冷漠。

明楼的温柔是孤独,是包容,是慈悲心。

 

他还在发怔,明楼却醒了,见他瞪着圆眼睛看自己,像是某种刚出生的小动物,看不出半点平素的伶俐劲儿,又是好笑又是心软,便凑上去吻他鼻尖:“睡得好吗?”

明诚缓过神来,有些脸红:“嗯。”

“那就起来吧。”拍拍手感柔韧的屁股。

明诚斜他一眼,却没多少杀伤力,只带着初醒时的慵懒,看得明楼心里一热。

两人在床上又磨蹭了一会,明诚才起身去洗漱。

明楼则取过手机,回了梁仲春一条消息。

 

有明楼在,向来能占据明诚百分百的注意力。

午饭自然是归他负责,下午两人则凑在一起,看了部电影。晚饭还是在家吃,但明楼平时不开伙,冰箱里食材不多,他们俩任何一个去超市又太引人注目。权衡之下,明诚只好从网上订了可以当天送达的新鲜蔬果与肉类,同时为自己不能亲自挑选颇感遗憾。

他身上这点居家过日子的斤斤计较,也很得明楼欢心。虽然面上,他还是要多嘴几句:“我们明家还少得了这点菜钱?”

明诚了解他比了解自己更甚,自然不会理睬。

 

吃过晚饭,明楼一般就回书房处理公司的事了。平日这时候明诚总是自己打发时间,背背剧本打打游戏,今天却被明楼拉了过去,说是有些头疼,要他替自己按摩。

明诚一听眉头就皱起来了:“大哥,你这是老毛病,光靠我这种三脚猫技术怎么行?”

嘴里是这么说,人已经自觉地站到明楼身后,手指轻轻搭上他的太阳穴。

明楼不过是寻个借口把他放在自己眼皮底下,也就不去分辩。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明楼虽然让梁仲春给圈子里明诚的熟人都通了气,这件事先瞒着他,却忘了还有个没心没肺的混世魔王明台。他不过是去洗个澡的功夫,明台一个电话,就把能抖落的全抖了出来。

等他热气腾腾地走出浴室,还颇为心机地只围了下半身,能受这一番美意的却只剩餐桌上孤零零一张纸条:“大哥,有急事需处理,先走了,勿念。诚”

 

当真该整肃家风。

 

 

※:法语“小猫咪”的意思,算爱称吧。Po主的法语只学了皮毛的皮毛,不确定这样的用法是否合适,如果有问题请大家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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