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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 张敬轩

灵感来自“春秋”,虽然到后面已经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

OOC预警


【楼诚】 春秋

 

求而不得这种事,明诚是很习惯的。

 

第一次大概是那支钢笔。

明楼常用的,德国原产,总是阖得紧紧地放在抽屉里。打开的时候就是明楼握着它——手势很好看,笔也好看,金色的笔尖像一把刀,笔杆却是墨黑的。倒映出明诚一双灼灼的眼,一眨、又一闪,像林间被陷阱诱惑的鹿。


明楼知道他喜欢。

他对这个出身可怜的孩子很好,真心把他当弟弟看待;甚至因为他晚上梦魇,把他留在自己房间睡了好长一段时日。

但他从不娇惯孩子,就立了个条件,下一回明诚考试所有科目都拿到优,便把这支笔送给他。


明诚答应得很快。他从不害怕考试,他从不怕那些划定了范围的努力。

经历了那样喜怒无常的母亲后,任何处于稳定轨道上的东西对他来说都是可贵的。


明家的就寝时间是固定的,用过晚饭三小时后,就不能再随意走动,大声说话,这是明镜定的规矩。

明镜说的话,明楼都是听的,何况才十二三岁的明诚。

可是要科科达优,光在学校里努力是万不够的。

 

明诚被明家收养之后,上的也是贵族学堂,他没有基础,明楼本想让他从头学起,转到七八岁孩子的班里。


明诚却不肯,这是他第一次违逆明楼的意思。

他生平最怕成为累赘,累赘就意味着会被放弃。小时候那些漆黑而模糊的日子里,他也会想,若是他能更有用一点,能做事能赚钱,这个被他唤作“妈妈”的女人是否就能在世事砥砺之下留出一丝宽容。


他没有机会等到答案,因为明楼救了他。

那个冬天的下午,阳光照得他眼前发黑,却感觉不到一丝暖意,直到有一件厚实的外套裹住了他,直到有一个人问:

“是阿诚吗?”

 

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本是没有太阳的。但明楼出现了,明楼就是太阳。

一个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的人很容易接受孤独和死亡,见过之后就不一样;温暖不再是一种随机性的奖励,而是必需品。


他怎么敢冒一丝一毫失去的风险。

     


明楼觉得他很有上进心,爽快地同意了,安排他进了符合年龄的班级。对明诚来说,读书从不是一种困难——有一段时间,他对想尽办法不写作业的明台深感惊奇——后来他想起,明小少爷是从来没做过家务的,没有拖过地,没有洗过碗,当然也没有在滴水成冰的日子里泡过衣服。

更没有在深幽幽的窗户后头,听别家孩子兴高采烈地说学堂里的事。

明楼觉得他有天资也肯努力,是他们明家养出的孩子,也就不吝啬夸奖;有时在客人面前,明镜也夸他:“我们家明楼啊,脑筋是没得说,小时候却也和明台一样淘气,疯起来交白卷也是有的。倒是这个阿诚啊肯用功,门门都是满分,比明楼那时候成绩还要好。哎,我那个小祖宗明台,要是有阿诚一半省心,我真是能多活十年……”

明诚站在一边没有话说,只好在脸上显出一个最乖巧的笑容来。


他不是没有羡慕过明台。

羡慕他天真,羡慕他骄纵,羡慕他的家实实在在,是不用害怕失去的。每回明镜借着他的懂事去教训明台,他总会想,若是他同明台身份对调,不用旁人提点督促,明台也会像他这样规矩。


这话他从来都是放在心里。

 

后来他慢慢知道,明台对他也有一份歆羡在,羡慕他轻轻松松,就能获得所有人的称赞。

其实哪里有这种好事。他开蒙晚,天资也不算高,学堂里都是世家子弟,从小钢琴油画西洋棋都是必学的;他想迎头赶上,也只有在别人休息的时候努力。

 

就像现在,明镜规定不能晚睡,他就在天还没亮的时候起来,开一盏台灯背俄语单词。

毕竟还小,又是长身体的时候,起得早又没有吃饭,没一会就头脑不清了。

明诚犹豫了一下,看天色发亮,便想穿上外套去院子里看。初秋的清晨还是很能扫清困倦之意的。

蹑手蹑脚下了楼梯,刚准备开门就听见身后脚步声,他吓得一僵。

“谁在哪里?”是明楼的声音,他向来睡得浅:“阿诚?这么早起来做什么,我还以为家里进贼了。”

明诚垂着头不敢动。他对明楼总是有几分敬畏的。

说是敬畏,五分敬,五分畏,十分的珍而重之罢了。

明楼的脚步声逐渐靠近他:“怎么不说话?这么早就想出门……”他扫了一眼,看见明诚胳膊下夹着的俄文课本,心下了然:“祖逖虽有闻鸡起舞之说,你年纪毕竟还小,长身体要紧,这样早起来背书得不偿失,再回去睡会儿吧。”

他说的话,明诚向来不会反驳,可想到俄文考试就在明天,他心里还很没有底,便忍不住开了口:“明天就要考试了……”

明楼一怔,随即明白过来:“就这么想要那支钢笔?”他觉得个子只到他胸口的明诚,用那双圆眼睛向上看他很是可爱,便揉了揉他头发,心里打定主意,便是这回明诚没能科科全优,也把钢笔送他:“想要成功,除去努力也要讲究方法。你这样牺牲睡眠时间学习,先不说对身体发育不利,若是考试时候犯困,难道就比少记这几个单词来得好吗?”

明楼讲话,天生有种叫人信服的气度,何况是对着明诚。他刚说完,明诚就从善如流地点了头:“那大哥,我回去睡了。”

明楼有些失笑:“现在回去还能睡多久……算了吧,你哪里记不住,大哥帮你。”

 

明诚从小惯看人眼色,这不是他的技能,而是一项本能。

他自己不怎么喜欢——见惯那些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少爷小姐们,他知道这是下等人才会做的事情——可是有些时候,也不是没用。


譬如现在,十七岁的明楼冲他一笑,他便明白,自己能得到那支钢笔。

 

 

明台这时候也有十岁了,字识了不少,只是他天性爱玩,从不肯好好练习,至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七歪八扭。

本来也是无所谓的,偏巧那日明镜去接他时,听先生说了几句。明镜一生好强,虽对明台宠溺,却也要他上进,回来就让明台练字,一日至少写满三页。

明台哪里肯答应,可这回明镜态度坚决,他胡搅蛮缠几次也达不到目的,只得悻悻地坐到书桌前面。

他天生不是肯听话的人,才写了几个字,便像凳子上洒了钉子似的左歪右斜,一会儿要喝蜂蜜水,一会儿要吃绿豆糕,弄到最后,不知怎么想起来的,又要去明楼的房间练字。

明镜被他闹得心烦,又有会要开,赶着换衣服,便交待明诚看着他写完。等她一上楼,明台知道自己这个阿诚哥是从来不管他的,玩得更欢,虽人拘在书桌前,倒把明楼每个抽屉都翻了一遍。

明诚自然不大高兴,但他总觉得自己是没什么立场管这个小少爷的。

说到底,明家是他的恩人,而明台是明家的恩人。

就这么一错眼的时间,明台已经把那支钢笔翻出来了:“大哥的笔真好看!”

恰好明镜换完衣服从楼上下来,明台便一叠声地喊:“大姐大姐,我喜欢大哥这支笔,你让他送我吧!”

“什么东西?”明镜瞟了一眼,发现是支钢笔,便同意了。明家这样的家业,别说一支笔,便是每天一支让小少爷扔着玩也是可以的。

“拿了你大哥的笔就好好练字。”她又嘱咐了一句:“对了阿诚,待会明楼回来你告诉他一声,就说我答应给明台了。反正他这支也用了好几年了,正好买几支款式新一点的。”

明诚也搬着板凳坐在明楼书桌前面,他垂着眼睛看眼前的俄文书:“……好的。”

明镜见没什么事情,就出门去了。明台拿着那支笔练了会字,觉得太沉,便又扔到一边去了。

明诚专心致志地把自己藏在书本后面,一下午,连头都没有抬过一次。

 

明楼回来后明诚就去说了笔的事情。他表情和声音都很平静,像是全然也不在意。

明楼多少还是知道他的性子,训了明台几句,又和明诚保证说,他说的话向来算数,只要明诚考得好,他会送他一支一模一样的。

明诚考得确实很好,各科都是优秀;明楼也就履行诺言,四处去寻同一样式的。可惜那支笔当真是几年前买的了,市面上已经绝迹,明楼无奈,只好选了支样式差不多的送给明诚。

 

还是刀锋一样金色的笔尖,笔杆是墨黑色的,握在手里沉甸甸。

明诚之前幻想过很多次,握着明楼握过的笔是什么感觉,会是暖的吗?

这支崭新的钢笔像铁一样坚硬而冰冷。明诚把它放回那个包装精美的礼盒,再也没有打开过。

 

 

大概是幼时受过虐待的关系,明诚的发育有些迟缓,快十五岁了才开始变声。

他对这种变化有些惧怕,也嫌弃自己的声音难听,渐渐地就不太开口。

他在明镜和明台面前本来就不多话,这时候明楼已经去了南京上大学,不常在家,很长一段时间里,竟也没有人注意到明诚的变化。

一直到有天明楼难得地回家过周末,想起来抽查明诚和明台的学业,就让他们过来背书;明诚背《三都赋》,明台背《战国策》。

明诚一开口,明楼的眉毛就扬起来了,至于明台,早已憋不住笑。

明诚背了两句,自己也觉难堪,便低下头咬着嘴唇不再说话。

明楼看他一眼,没说什么,转而去叫明台背。明台仗着这段日子明楼回家少,课业早不知扔到哪去了,这下原形毕露,磕碰了半天才背出一段来。


明楼看见他也觉头疼,挥挥手让他去楼上将原文抄三遍,倒是拉着明诚在一边坐下。

“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个多月前。”

“那倒是我这个做大哥的失职了。”明楼揉揉他的脑袋。自明诚身子拔高,有了少年的样子,这样亲昵的小动作他就很少做了:“你长大了,变声是很正常的,不用觉得害羞,该说话还是要好好说,就是要记得保护喉咙,少喝凉水。”

他声音沉静温和,明诚抬头看他一眼,心里那些积攒已久的烦闷不安竟去了大半。

“对了,我书房的柜子里第二排左手起的第五本有介绍这方面的事情,有空的话可以去翻翻。总之,男孩子长大都有这么个过程,我从前有过,明台以后也会有,没什么可担心的。”

他又加了几句。

明楼同他这样妥帖温柔地说话,别说嗓音粗噶,就是这辈子再也说不了话,明诚也甘之如饴。

 

后来空闲时,明诚倒也真去翻过那本书。

明楼同他说过后,他对变声的事便全然不在意了。起初说话时还会被明台笑几声,后来明台也习惯了,就不再有人提起这事。

他去找那本书时,变声期已经快过去了,还惦记着,全然是因为明楼提起过。


明楼对少年时的他来说,某种程度是近乎神的,志如磐石,力达天地,又有慈悲心。

而他,他是站在地上的人。明楼说月亮是酸的,他也想找把天梯,爬上去尝尝。


明楼倒是没提那是本英文原著,好在薄薄一本,明诚又有基础,看起来倒不算费劲。唯独里面有些插图时常让明诚脸红,不得不把书倒扣着,出门转上一圈才能平复。

 

他此时已是正正经经的少年了。个子像白杨一样挺拔,长手长脚,灵敏而舒展;胡茬和喉结初露端倪,声音已经变得悦耳低沉,时常被老师点名朗读课文。脾气好,又聪明,在学校里也很吃得开。

他又总是干干净净的,看人的样子真诚,一模一样的白衬衣西装裤穿在他身上,也比别人多几分潇洒。

对明诚有好感的女孩不少,也有一些大胆的,见面主动打招呼不说,还写情诗夹到他书里。

明诚却从无回应。仍然保持着礼貌的交谈和绅士的举动,又温柔又遥远。

有气性烈的当众拦住他,要他给个拒绝的理由。

明诚很无奈,却又脱不开身,沉吟许久:“我有喜欢的人了。”

此话一出,收到的告白信便少了一多半,仍有九死不悔者,却也不会再逼迫他回应。

只是过了段时间,明诚仍然孤身一人,也不见他和哪家小姐走得近。多有人猜测他是情急之下撒了谎,到底如何却也无从知晓。

 

明诚没有撒谎,他确实有了心上人。

看完那本小册子的第二天,他嘴里喃喃着“大哥”在床单上磨蹭着射出来的时候,就明白了。

怎么会是明楼呢。

怎么会不是明楼呢。

 

明诚的话本来就不多,有了这个秘密,做事说话就更懂得斟酌。

那几年里,明楼差不多每月回来一次。他先是嫌那时间长,临到头又嫌短。对着明楼时,当真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多说多错,不说又不甘心;明楼看他,只觉得要瞒不过那些龌龊心思,不看他,又觉得身如飘萍。

等到坐在他身边吃饭,像是浑身有火焰,唯有不时碰到明楼的胳膊肘是温凉的。

 

有些没有月亮的晚上,独个躺在那里,也觉得痛苦。

可是想起明楼,想起他对他那些隐约的好处,又不愿割舍。

其实心里明白,他这一点痴念是不可能成真的。

可是明白又如何?人生于世,孤孤单单的一辈子,怎么敢少了这点痴念。

 

 

十二月初里是明诚的生日,生日总是要全家人一起过的,明楼特地请了假从南京回来。


他其实不知道自己的生日在哪一天,也无人可问,来明家第一年的生日就没过。

还是明楼想起这事。他那时虽还年轻,也有了几分日后说一不二的气势,便做主把明诚被他带回来那天当做他的生日。


明诚后来想,怪不得他总像是欠着明楼,便是生日选坏了。

再后来又觉得,生日没选错,他确实是欠着明楼,欠了一辈子。

 

他知道明楼要回来,从早晨开始就坐立不定,反常地连明镜都发现了。下午的时候,他想着明楼爱吃八宝鸭,就一个人去绿波廊买了带回来。

其实是可以叫师傅送的,但他只想给自己找些事做,要不然怕是沙发都要被他磨穿了。

快到家的时候,看到明楼的背影矗在门口,胸口便像是揣了一只鸽子。他快走几步正想喊,才发现明楼怀里抱着一个女子。

他一下子就明白过来,那是汪曼春。


明楼这样的风云人物,就是毕了业也有不少学弟学妹钦慕,汪曼春这个名字便被时常提起。明诚从没有见过,这下见到了,却也觉得不出什么。

他没让明楼看到自己,等他们分开,明楼进去许久,才装作刚到家的样子进门。


他没有什么不高兴。只是八宝鸭冷了,还是有一点遗憾。

 

明诚知道,明楼和汪曼春是不可能走到最后的。他私下里猜想,明楼自己也明白。

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明镜,虽然有那么几次,他差点就说了。可是说了又有什么用呢?明楼同汪曼春分开了,也不会同他在一起。

明诚心里很清楚——他向来,按明镜的话来说,是个“拎得清”的人——可是再清楚又如何,并不会少一分痛苦。

 

明镜最后还是知道了,她毕竟是十七岁就掌管明家的人。

她亲自坐车到南京,把明楼带了回来,关在小祠堂里。汪曼春也跟着回来了,明镜却看都没看一眼,她的车子驶进明公馆后,铁门就在后面关上了。

后半夜下起了雨,曾经在恋人怀里笑颜明媚的少女在大雨中声嘶力竭。


明诚觉得她可怜。

又觉得羡慕。

一次也好,他也想跪在那雨中声嘶力竭,告诉明楼,他夜夜出现在他梦里。

 

 

后来,明镜把他和明楼一起,送去了法国。


他总觉得有很久没见过明楼,他的大哥瘦了些,却没什么萎靡的气色,还是那样笔直锋利,又有夤夜烛火的亮色。

在之后的十几年里,他们从没有谈起过那个雨夜,明楼没有说他和汪曼春的关系,明诚也没有告诉他,他曾经看到过他床底下整理好的行李。

 

刚到巴黎的那段日子,他们是真的相依为命。租房,买家具,自己开伙,又要应付课业……桩桩件件都是大事。

明楼做惯了大少爷,在家务事上实在难有长进;明诚一手包办,倒也不以为苦。

那段日子,实是他一生之中最快乐的一段。他与明楼在租住的寓所里日夜相对,又每日同路去学校,一个修经济,一个修工程。闲暇时刻,他摆出画架摆弄油墨,明楼也不吝于点评几句;还教过他唱戏,两人走遍大街小巷去寻一把二胡。

 

这日子过了几年,他以为自己对明楼的心思淡了,便顺理成章地遇到了苏珊。

苏珊同明楼是截然不同的,她总是笑着,明朗热烈,像是夏天的葡萄架里漏下的日光。说话动作,又是极坦荡的样子,眼睛里面从无阴影。

她同明诚在一起觉得快乐的时候,又或是觉得他可爱的时候,从不吝惜说“Jet'aime”。

明诚有时颇感羞涩,他是从没有这种勇气的。

 

分手却是苏珊先提的。

这个香根鸢尾一样漂亮的姑娘红着眼睛,对他说:“诚,我觉得你并不爱我。”


怎么会?明诚觉得困惑。他时常邀约苏珊出游,每个节日都送去精心挑选的礼物,记得她的喜好,是模范般的男友。

苏珊只摇头:“你不爱我,我看得出来。”并没有什么确切理由,不过是女人先天拥有的一点直觉。

 

 明诚无法,还是答应了分手。他心里到底是憋闷,难得晚回家,去熟悉的酒馆喝了半夜酒。

最后还是明楼把他送回来。

醉倒的人不似平时乖顺,手舞足蹈力大无穷,又执意要在寂静街道上来一段《梅龙镇》。好不容易回了家扔到沙发上,总算消停,也不挑地方,就那么拘着身子睡着了。

半夜明楼起来替他盖好半滑在地上的毯子,明诚已模模糊糊做了几个梦,有些清醒过来,略睁着眼睛。

月光隔着窗帘半明半暗地照在明楼脸上,把他的脸划割成奇异的多边形。

明楼的眉骨生得极好,额头也高而方正,按算命的说法,是大富大贵一生无忧之象。但他知道明楼有很多心事,有的他帮得上忙,有的他帮不上忙。

他昨天已经向苏联那边的上线回了信,答应去伏龙芝进修的事情,等到回来,也能替明楼多分担一些。

月光照在明楼的瞳孔里,显出一点细碎的光芒。

他这两年遇了事,更加沉稳,眉间一道浅褶,却像是绝路到他面前,也能走得通一样。


这一刻明诚突然明白,苏珊说的是对的,他不爱她,因为他心里早有了另一个人。

明楼从没有在他心上淡下去一刻,只是融进了器官血脉,故而看上去浅了。

他一时觉得愤苦,一时又感到无上喜悦,眼前模模糊糊地映着明楼的样子。他按耐不住地喊了声:“大哥……”

明楼没有应他,却把手伸过来,放在他额头上。

明楼的手宽大,又带着凉意,他知道自己是一生也忘不掉了。

 

明诚去伏龙芝的时候几乎没带什么行李,那里安检严格又设施齐备,带了大抵也用不上的。

那支明楼送他的钢笔,倒是从上海一路带去了莫斯科。

 


再后来,他从伏龙芝学成,回巴黎与明楼汇合,没过多久又接受上级安排,经香港转机回到上海。

他们背负着三层身份,时时伪装,就是在家里也不敢放松。

明楼同他开玩笑,说你还好,有我陪着。

可是他对明楼也不是全然真诚的。

他心里最深处有个秘密,对谁也不敢拿出来讲。

 


他从不敢妄想太多,有些时候却也觉得,这样过下去,五年十年的,也就算一辈子了。

有一天明镜在饭桌上提起给他相亲的事情,说了几个姑娘的名字,又问明楼的意见。

“这是好事啊,”明楼很是赞同:“阿诚的年纪也到了。”

明诚惯会看人脸色的,他知道明楼说的是真话。

他对明楼其实从无不满,这世上求而不得的事太多,明楼不过是其中之一。

只是想着他十岁起就成了明楼的弟弟,后来又做了他的助理,秘书,厨子兼司机,有时候也是朋友,同事和下属,十几年下来,最亲近的一层仍不过是兄弟。

说难过他觉得无谓,也或许是难过得久了,早已不觉得什么。

 

明诚最后还是没来得及去见那位金老师。

明台成功撤去延安后不久,就发生了一起针对明楼的暗杀。

有他在,当然是不会成功的。

 

他听过很多次子弹击中人体的声音,击中自己的也听过不少,这一次却是不一样的。

明诚半靠在墙上,觉得眼前明楼的样子渐渐变得模糊。

不知道是自己哭了,还是明楼的眼泪滴到他眼眶里。


他一瞬间觉得痛快。

这许多年,他陪在明楼身边,求而不得多少;临到这死生相隔处,他终于得到一滴眼泪,好像这十几年匆匆而去,到底不是徒劳。


一瞬间,他又想,还是应该陪着他。

这个人啊,走出去威风八面,心里藏着多少极沉重、又极光明的东西;在柴米油盐面前,又像个稚子。

他离开了,谁替他准备第二日要穿的衣服,嘱咐他三餐定时,给他递阿司匹林……

又或者,站在他身后,替他分担一点长夜无边的绝望,也分担一点希望。

 

明楼还握着他的手。

他一生极少见到明楼哭,明楼对他而言是太阳,太阳是不下雨的。

他想再喊他一声“大哥”,喉咙里却已发不出声音,只有血沫一股股涌出。

明诚知道,这是最后了。即使这一刻,他仍然贪恋着明楼,贪恋他的温暖,贪恋他为他落下的眼泪。

他若是活着,大概还要贪恋下去。这对他们都不好。

所以死在此时此地,也算是一个恰如其分的结局。

 

他的指尖逐渐变冷了,再一眨眼,已经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臂。然而明楼的气息仍在。

那就好。

他放任自己沉进一个温暖的地方,像是母亲的子宫——这时候,他居然又想起了“母亲”两个字。

但更像的,还是明楼的那件外套。


明诚闭上眼睛,声音消失了。世界朝他涌来,又迅速退去,徒留他一生的狼藉。

他往一片模模糊糊的光亮里走,踉跄着,摔在地上。

他没有起身的力气,又或许是有的,他只是太想有一个人来救他。


他等到了。

 

有厚实的织物裹住了他,一个声音响起来:

“是阿诚吗?”

 

 

END

 

写完之后意外地发现可以把不可说 当做番外看【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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